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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富阳区第一人民医院关于医院临床营养科 特殊医用食品收费价格公示

2024-08-16 浏览量:1344

杭州市富阳区第一人民医院关于医院临床营养科

特殊医用食品收费价格公示

  根据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相关规定,现将我院临床营养学科拟开展的一项特殊医用食品服务项目予以公示,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新增特殊医用食品服务项目为提供不同层次的营养诊疗服务,满足部分患者的营养补充需求,根据浙价费【2000】10号《浙江省医疗机构开展特需服务管理试行办法》文件精神,参考其他市县级医院收费标准并结合医院实际,现将我院拟开展的特殊医用食品收费项目进行公示。特殊医用食品不属于医疗保险报销范畴,费用需患者自行承担。

 


 

 

 

 

 

 

二、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浙价医 ( 2015 )137 号)的明确: 取消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审核和备案规定;自主定价服务项目(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等信息应在执行前 10 个工作日起在其网站、服务场所等醒目位置公示。
     三、本次公示的特需项目计划于2024年8月30日开始执行。

杭州市富阳区第一人民医院
                                                  2024816